古語有雲:「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 ”
人這一生,虧欠最多的人,就是父母。
父母含辛茹苦地將兒女養大,孩子就是他們的血,是他們的肉,是融到他們骨頭裡的牽掛。
所以,孝順父母是我們必須要做的。 可是,到底要如何孝順父母呢?
《論語》有言:「至於犬馬,皆能有養; 不敬,何以別乎? ”
如果僅僅是供養父母飯菜,那就和養馬沒有區別了,我們要注重“尊敬”二字。
尊敬父母,包容父母,就是最頂級的孝順。
隨著生活條件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兒女到城市打拚、安家,陸陸續續的把父母帶到城裡去,甚至是異國他鄉。很多人覺得,把父母帶到城裡享福,能看看外面的世界,還能和兒女在一起,何樂而不為呢?一位70後的朋友講了她自己的故事:
她出生在農村,做了很多農活,因此對農村有一種“厭惡感”,覺得太累了。 並且,這些年,在城裡住習慣了,回到農村,顯得格格不入,連怎麼用鋤頭,都不順手了。剛開始可能會感到新鮮,可是當新鮮感過去了,就不知道要做什麼了,顯得無所事事。父母這代人,總是閒不住的,又不喜歡跳廣場舞、遛狗。於是,他們便到小區里尋找一片土,種一點菜,本來是好意,卻引起了物業和鄰居的不滿; 上街撿垃圾,放在家裡,總是感覺不衛生,兒女會嫌棄。
畢竟,他們希望,有七大姑八大姨在一起拉家常,吵幾句也行。 那塊土地,那棟老房子,他們一萬個放不下。父母和兒女天天大眼瞪小眼,矛盾也不少,誰都不愉快。如果父母可以走動,有自己的生活圈,那就尊重他們的意願,畢竟過的快樂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