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呢,提出上床,會說你戀愛動機不純; 現在呢,提出戀愛,會說你上床動機不純。 ”
才見了幾次面,就可以互喊親愛的; 才吃過幾頓飯,就心安理得地約酒店。
肌膚相親,水乳交融,不需要感情到了烈火烹油的程度,也可以在床上深入地探討生命的大和諧。
只是,上床容易,做愛卻難。 那個輕易就進入你身體的人,卻未必能真正進入你的生命。
畢竟,一時的情動可以是荷爾蒙作祟的結果,走心的愛情卻不一定會隨之順理成章地發生。
否則你看那麼多玩著一夜情的人,不知道多少次共赴過巫山雲雨,也沒見他和誰真的動了真心。
被慾望驅使的靠近,自帶粉紅色的曖昧濾鏡,看上去的確容易讓人意亂情迷。
“開了燈眼前的模樣,偌大的房,寂寞的床。 關了燈全都一個樣,心裡的傷,無法分享。 ”
現代社會,飲食男女,來來去去多的是情與欲的那點子事情。
所謂的「靈肉合一」是太過難得的事情,實際上更常見的是肉體睡在了一起,靈魂卻各奔東西。
一男一女,寬衣解帶,共赴雲雨,未必是誰愛上了誰,更多的可能性,是兩具寂寞的身體都恰好需要溫暖的慰藉。
更有甚者,未必只是短暫的露水情緣,而是發展成了長期的關係,可這一樣還是攀不上“愛情”。
真正的愛,是即便沒有任何肉體的接觸,只是和對方呼吸著同一片空氣,都覺得無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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