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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婚戀形式已經越來越多樣化。

不少年輕人,選擇長期維持不婚、不育的同居關係。

但是這樣的關係中,雙方經濟深度糾葛,一旦分手,很可能就是人財兩空。

如果其中一方不甘心,又無法得到法律支援,甚至會鬧出血案......

01

同居兩個半月後分手

女子要求萬元「磨損費”

昨天刷到了一條讓人哭笑不得的新聞。

26歲的河南女孩小鄭,跟男子廖某戀愛同居了兩個半月,最近分手了。

小鄭提出,同居的兩個半月內,兩人發生過103.5次關係。

以每次200元的“市場價”,廖某應當支付她10700元愛迷春藥網 春藥網 春藥 媚藥 性藥 催情藥 迷藥 聽話水 乖乖水 春藥粉 外用迷情類 催情高潮類 斷片催情類 迷幻昏睡類 高潮潤滑類 迷情丸 催情丸 迷情香水 魅惑香水 春藥原液 助情噴劑 女用春藥 口交催情藥  高潮片 失身粉 催情膠囊 魔女催情水 女用春藥粉 男女激情液

 

小鄭認為,這應該算作她身體的“磨損費”。

但廖某不同意,他認為,兩人發生關係,男的也有「磨損」啊!

憑什麼男的要賠女的錢?

另外,103.5次怎麼算出來的,誰公證了,哪來的0.5次?

小鄭則一本正經地解釋道:

“那次是在公園樹林裡,想內個的時候,被保安撞到了,沒成功,所以算0.5次。”

對於此事,有網友說,這個女的把自己當做出來賣的,太下賤。

也有人說,女孩也許是第一次,分手覺得自己虧了。

還有人說,這個男的很威猛哦,除去女生生理期,每天都要“奮戰”一兩次。

大家都把此事當成一個奇葩笑話來看。

但翻閱近年新聞,因為婚姻成本激增,不少小年輕都長期同居,類似的糾紛與日俱增。

所以,為了防止自己和親友遭遇此類糾紛陷入被動。

如何正確看待“分手費”,還是需要認真了解、學習一下的。

 

02

青春無法用金錢衡量

女性不該物化自我

你認為小鄭提出的萬元「磨損費」,能夠得償所願嗎?

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她所謂的“磨損費”,與常見的“分手費”、“青春損失費”基本是一個意思。

就是男女雙方分手後,其中一方覺得自己付出較多,希望對方進行經濟補償。

大部分是跟男友同居多年,最終分手收場的女方提出。

因為這類女孩,會認為自己最寶貴的年華被荒廢了。瀰漫之夜 蒙汗藥 ddk失憶藥 催眠水 忘情水 昏迷粉 迷情咖啡 催眠春藥 催情液 催情劑 迷情藥 失憶藥 春藥催情水  約會強暴丸 迷幻催情水 愛神丘比特  迷姦藥 KKK3 愛情粉 迷幻噴劑 催情糖 口香糖春藥 迷昏煙 

 

自己婚戀價值最大、生育能力最佳的青春被耽擱了。

雖說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婚同居,本身就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

 

女方應當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所以法律很少支援“青春損失費”的訴求。

更何況,小鄭跟小廖只同居了兩個半月,兩人消耗的經濟、情感、時間都很短。

而且“青春損失費”類似的概念本身也不被法律認可,因為“青春”、“情感”是不能被定價的。

如果一個女性與男性發生關係,需要“按次收費”,那就把愛情變成了赤裸的錢色交易。

是在物化女性,將女性視為「性工具」,是有違倫理綱常的。

“身體磨損”更是無稽之談。

發生關係是正常生理活動,又沒有使用什麼奇怪的道具,就跟吃飯入肚一樣談不上磨損。

所以,小鄭所謂的“磨損費”訴求,是不可能被法律支援的。

我覺得她應該學學周揚青,把重點放回自己身上。

跟渣男羅志祥的這段關係里,周揚青雖然付出了九年青春和無數的金錢。

但她不在乎,因為她快樂過,也成長了。春藥催情水 女用偉哥 極品激情水 失身液 催情劑 催情巧克力 日本蒼蠅水 偉哥片 叫床水 超淫水 挑逗水 合歡水 慾望水 發情水 叫床粉 亂情水 

 

從自卑的小網紅,變成了上市公司老總。

強大的事業和經濟實力支撐著她,渣男早已傷不到她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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